主 旨: 預告修正「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」第九條第四項附件二「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類別及品項一覽表」。
依 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修正機關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。
二、修正依據: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五條第二項。
三、 「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」第九條第四項附件二「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類別及品項一覽表」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coa.gov.tw)及農糧署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coa.afa.gov.tw)。
四、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日起10天內將建議意見以郵寄、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(地址: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8號;傳真電話:(049)2341092;電子郵件信箱:gwo5686@mail.afa.gov.tw)。
主任委員 陳保基
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四項附件二
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類別及品項一覽表修正草案對照表